论文查重

湖南大力加强高校学风建设

2020
03/10
16:11:09
早检测网

2020-03-10 16:11:09   来源:教育部   栏目:学术资讯

学风建设是高校立校之本、发展之魂,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湖南省高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加强高校学风建设,着力在“建”字上下工夫。

一是加强学术道德风尚建设。始终坚持弘扬马克思主义学术价值观,引领高校师生在教学科研活动中遵循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第一,注重言传身教。要求高校将学术道德规范列入课程和教学内容,加大对科学精神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2011年9月,组织全省高校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中南大学金展鹏教授优秀事迹。2011年10月,联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南大学举办了以“坚守科研道德与诚信、抵制学术腐败与不端”为主题的湖南省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邀请到数位知名院士专家现身说法,全省十余所高校近2000名研究生参加报告会。第二,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导向。鼓励学术创新、宽容学术失败,弘扬学术民主、倡导学术批判。第三,构建科学的评价制度。2011年,湖南省教育厅将“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列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专项改革任务,建立与完善学术评价机制和考核评估制度将作为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是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为一系列客观严谨又可操作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和约束方式。第一,建立学术价值规范,确立学术界认同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制定学术活动的操守准则。第二,加强学术行为规范教育。通过组织《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著作权法》等法律规范的宣讲会、座谈会等,让师生们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行规范的自觉性。第三,完善学术行为约束方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坚持科研项目查新、学位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加强监督和监测,对可能失范行为进行预警。规范学术管理程序,强化项目申报信息公开制、异议材料复核制、网上公示制和接受投诉制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举报,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三是加强学术道德自律机制建设。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努力把学术道德建设的要求内化为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自觉行为。第一,通过强化个体内省行为来实现内化,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提高学术人格和道德操守的自我要求。如长沙理工大学发起《端正学术风气,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倡议书》,号召教学科研人员坚持学术诚信,恪守学术道德。第二,通过完善自律运行机制来加快内化过程。推动高校建立如“青年教师自律委员会”等机构,出台《自律守则》、《自律倡导公约》等制度,明确自律目标及标准,强化自律行为。第三,通过优化自律环境保障内化行为。建立健全自律效果反馈评价机制,实现学术个体自我评价与社会外部评价的正相关。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新闻舆论等部门的管理、监督、宣传、引导作用,营造鼓励学术自律的学术自由和自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学术道德诚信体系建设。第一,突出教育主体“身正为范”的作用。把教师作为学术道德诚信体系建设的核心,让教师带动大学生的诚信修养养成。要求高校将学术道德规范纳入教师岗位培训必修内容。如吉首大学对在岗教师每年进行一轮科研诚信教育。第二,优化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开设相关课程、建立网站、签署诚信保证书、发放诚信守则等多种形式,多途径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第三,完善配套措施。很多高校专门成立了学术诚信管理机构,建立学术诚信档案,构建奖惩机制,完善诚信制度和政策措施等,为高校学术道德建设提供有效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五是加强学术不端行为惩处制度建设。从四个方面完善学术不端行为惩处制度:一是明确界定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别、内容和方式方法;二是明确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程序,划定政策界限,规范调查原则和调查流程;三是完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机制。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建立全省高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和咨询机构,专门成立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并制定了指导委员会章程。各高校加大了处罚力度,对处罚行为进行了规范。四是明确高校对本校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查处的责任主体,各高校均确定了一位校领导作为本校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对学术不端行为人或科研成果的推荐者、管理者、评审者追究责任,铲除学术不端行为的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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